建立可理解的品牌色與間距變數
修改檔案:style.css
完成後看見:Computed 顯示卡片 padding 24px、按鈕背景 rgb(12, 118, 86),來源由 --space-card 與 --color-brand 控制
CHAPTER 11 · PRACTICE WORKSPACE
整理後、可追查覆蓋來源的作品集 CSS
TASK STATUS
修改檔案:style.css
完成後看見:Computed 顯示卡片 padding 24px、按鈕背景 rgb(12, 118, 86),來源由 --space-card 與 --color-brand 控制
修改檔案:style.css
完成後看見:卡片說明使用元件級顏色,#portfolio p 不再覆蓋,.legacy-note 仍維持獨立責任
修改檔案:index.html、style.css
完成後看見:舊 class 搜尋為 0,新 class 同時保留基本、hover 位移與 focus-visible 輪廓
WORKSPACE
已完成 TASK-02;先核對可見結果,再前往 TASK-03。
FOCUS TASK · TASK-03
比較:重新命名不能只改 CSS 或 HTML 一側,所有呼叫方都要同步,舊名稱搜尋應歸零。
現在做:在 Checkpoint 2 使用編輯器 Find All 搜尋 work-card__button,確認 HTML 與 style.css 各 1 處;同步改成 work-card__action,重新搜尋舊名稱為 0,重新整理後選取新按鈕。
預期:完成後能觀察到「HTML 與 CSS 只剩新 class,舊名稱為零且 hover、focus 規則集中」,並說出重新命名不能只改 CSS 或 HTML 一側,所有呼叫方都要同步,舊名稱搜尋應歸零。
證據:用前後截圖或口述比較「HTML 與 CSS 只剩新 class,舊名稱為零且 hover、focus 規則集中」,指出這個小型實驗如何證明重新命名不能只改 CSS 或 HTML 一側,所有呼叫方都要同步,舊名稱搜尋應歸零。
比較:重構後基本、hover、focus 狀態仍應由同一個新元件責任管理。
現在做:在 style.css 為 .work-card__action 加上 :hover { transform: translateY(-2px); } 與 :focus-visible { outline: 3px solid #f5c851; outline-offset: 3px; };用滑鼠 hover、按 Tab focus,再於 DevTools 確認基本、hover、focus 三條規則都集中在新 class。
預期:完成後能觀察到「HTML 與 CSS 只剩新 class,舊名稱為零且 hover、focus 規則集中」,並說出重構後基本、hover、focus 狀態仍應由同一個新元件責任管理。
證據:用前後截圖或口述比較「HTML 與 CSS 只剩新 class,舊名稱為零且 hover、focus 規則集中」,指出這個小型實驗如何證明重構後基本、hover、focus 狀態仍應由同一個新元件責任管理。
完成條件:DONE-03:舊 class 搜尋為 0,新 class 同時保留基本、hover 位移與 focus-visible 輪廓
CSS REPAIR LAB
這段文字應維持容易閱讀的品牌色。
查看證據重構只整理規則,不改變內容責任。
第 10 章 → 第 11 章
保留第 10 章的 CTA、focus 與 reduced-motion 行為;本章只整理變數、選取器範圍與 class 呼叫方,下一章再把整理後的作品帶到不同寬度。
CONTINUE
前往 Solution,依要求完成「把按鈕 class 從 work-card__button 改為 work-card__action」。